NO.PZ2020071901000032
问题如下: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发生以下事项:
(1)2019年4月30日,将一处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不动产原值为40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转换日已计提10年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转入当日,公允价值为3600万元,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19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3900万元。
(2)2019年2月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普通股,成本为9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年末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度因上述事项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万元。
选项:
A.630 B.637.5 C.840 D.1050解释:
本题考查其他权益工具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的处理,答案是A。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转换日账面价值=4000-4000/40×10=3000万元,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3600-3000=600万元,同时转换日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影响其他综合收益,金额=(3600-3000)×25%=150万元,因此投资性房地产对2019年度甲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总计=600-150=450万元。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200-(950+10)=240万元。由于计税基础为初始成本960万元,2019年末账面价值(1200万元)大于计税基础的部分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4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40×25%=60万元,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因此该项金融工具对2019年度甲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总计=240-60=180万元。
综上,甲公司2019年度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450+180=630万元,选项A正确。
19年末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300 税法不认,会计上为啥不确认收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