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不太理解,李老师讲的public engagement里面USA的这个情况。
Typically, this will be after the company has tried to exclude the resolution from the AGM agenda and sought a ruling from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老师说,公司要跟SEC说,股东发起了决议,但是我们已经解决了……
我虽然不了解美国,但是我不太理解这个流程。
股东通过提案权,提出自己事项,这个事情公司是会在AGM之前收集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是肯定的,一般公司也都是如此。
但是这个事儿SEC理论上不知道啊,也没有义务知道,因为AGM的决议才需要披露,没有上会的东西SEC干嘛要知道呢?
所以到底是提前解决的,还是在AGM上讨论的,甚至在开会之后解决的,SEC都不知道这件事儿,干嘛要“多次一举”告诉他我解决了呢…………
所以我不明白老师的讲解,以及这件事儿的流程。
是否可以详细解释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