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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靖 · 2023年02月20日

增量每股收益和稀释性的关系

NO.PZ2022112201000008

问题如下: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如果存在多项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假设各潜在普通股已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确定其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B.多项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小到大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C.稀释性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假设行权后,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为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数 D.增量股每股收益越小的潜在普通股稀释程度越大

解释:

选项B错误,多项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选项C错误,稀释性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假设行权后,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是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数,而应当是其中无对价发行部分的普通股股数。

比较稀释性大大小,不需要考虑发行量吗?难道不是总量越大,稀释效果越大吗?

1 个答案

李天 · 2023年02月20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比较稀释性的大小是需要考虑发行量的因素,但与您理解的还有些许的不同。因为稀释程度根据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况下,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金额,所以在考虑发行量的同时,还要考虑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因素,所以不能只考虑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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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很辛苦,但努力过的感觉真的很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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