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02601000004
问题如下:
甲公司持有联营企业乙公司30%的股权,现董事会决议拟出售其中的25%,在拟出售的股权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下,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选项:
A.对于拟出售的25%股权,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B.对于拟出售的25%股权,应继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C.对于剩余的5%股权,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D.对于剩余的5%股权,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解释:
选项BC正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剩余的5%股权,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剩余的5%不应该继续按权益法核算至持有待售部分出售后才按金融工具计量么?这个选线为什么不是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