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41501000014
问题如下:
H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A、B、C三个资产组,资产组的经营活动由总部负责,总部资产包括一栋办公楼以及一个软件开发中心。
2019年12月31日,因公司经营所处的技术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减值迹象,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已知该日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能够按照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比例合理分摊,软件开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不能分摊至各相关资产组。
减值测试时,A、B、C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0万元、1400万元、1800万元,H公司预计其可收回金额分别为1450万元、1500万元、2200万元。同时,包括软件开发中心在内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即H公司)的可收回金额为585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年末H公司应对总部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为( )万元。
选项:
A.0 B.100 C.350D.92
解释:
本题考查总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答案是D。
本题中H公司的总部资产包括两项,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可分摊至各资产组的办公楼,以及账面价值为800万元但不可分摊至各资产组的软件开发中心。因此我们在计算减值损失时,先不考虑不能分摊的软件开发中心,先将办公楼分摊至各资产组:
包含总部资产的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000+1200×1000/(1000+1400+1800)=1000+286=1286万元,低于可收回金额为1450万元,因此没有发生减值损失;
包含总部资产的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400+1200×1400/(1000+1400+1800)=1400+400=18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发生减值损失1800-1500=300万元,分配给总部资产的份额=300×400/1800=67万元;
包含总部资产的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800+1200×1800/(1000+1400+1800)=1800+514=2314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200万元,发生减值损失2314-2200=114万元,分配给总部资产的份额=114×514/2314=25万元;
经过上述减值测试后,资产组A、B、C和办公楼以及研发中心账面价值的总和=1000+1400+1800+1200-300-114+800=5786万元,低于可收回金额5850万元,因此H公司不必再进一步确认减值损失(包括软件开发中心的减值损失)。
H公司对总部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的金额总计=67+25=92万元,选项D正确。
老师,这题在课件里觉得听懂了,但是做题感觉有点疑惑。在把办公楼的账面价值分摊到abc上后,为啥要拿分摊后的账面价值和abc的可回收再比较是否减值?这时候abc的可回收金额不是仅是对他们自身的预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