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100904000033
问题如下:
下列各项有关合营安排的认定与认定分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选项:
A.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应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B.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C.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按一定比例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D.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解释:
选项A,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选项C,合营安排 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选项D,如果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在判 断该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时难道不是按一定比例承担相关负债,享有相关资产权力吗?为什么在该选项里确实错误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