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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发呆的小刘同学 · 2022年08月22日

个税:高管无住所个人总结

老师可以帮忙写一下,高管的这两种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吗?

图一是周老师的例子,境内工作10天,境外工作21天,境内支付1.5W,境外支付0.5W

图二绿色框里的,是想请老师帮忙写下的公式

比如,非高管,累计天数<=90天,2W*(10/31)*(1.5W/2W)


高管,累计天数<=90天:

高管,累计天数>90天,<=183天:




爱发呆的小刘同学 · 2022年08月22日

高管,累计天数>90天,<=183天:2W*[1-(21/31)*(0.5W/2W)] 高管,累计天数<=90天:2W*(10/31)*(1.5W/2W)+2W*(21/31)*(1.5W/2W) 请问这样对吗?

1 个答案

JY_品职助教 · 2022年08月22日

嗨,爱思考的PZer你好:


高管,非居民

一、累计天数≤90天的情况

两部分纳税,一是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二是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老师重新举个例子吧,

如果假设:境内工作10天,境外工作21天。总收入三万,境内所得2W,(其中境内支付1.5W,境外支付0.5W);境外所得1万(境内支付0.2,境外支付0.8)。

 那么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1.5+0.2=1.7,只境内支付部分纳税。

 

二、累计天数>90天,<=183天

三部分纳税,一是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二是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还要多加一项境内所得,境外支付。

公式需要扣除的是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1.5+0.5+0.2+0.8)*【1-(21/31)*(0.8/3)】

我们要扣除的是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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