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022601000023
问题如下:
张三与小红定于20×1年4月1日结婚,张三向张裁缝定制西装一套并支付定金300元,约定婚礼前三天交付。20×1年3月29日,张三找张裁缝领取西装时被告知,该西装已完成部分,但由于张裁缝过于繁忙,西装于4月3日方能做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三有权解除该合同,由于该西装已完成部分制作,张三应该赔偿张裁缝相应损失
B.张三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张裁缝赔偿损失
C.张三无权解除该合同,但可以要求张裁缝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自己赔偿损失。
D.张三无权解除该合同,但可以催告张裁缝在20×1年4月1日前完成交付该西装。
解释: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张三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张裁缝赔偿损失。(选项B)
如果想获得衣服所有权是否应该补偿价款(在300元定金价值之上)?
如果不获得所有权,是否可以就违约责任求偿(使用定金罚则或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