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8190100002904
问题如下:
要求: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选项:
解释:
(4)本题没有给出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具体比例,只能默认用5%计算,因此房地产开发费用=600+(9324+6000)×5%=1366.2万元,加计扣除=(9324+6000)×20%=3064.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9324+6000+1366.2+290+3064.8=20045万元。
教材不是说了土地清算时的利息费用应该调整到财务费用扣除,不计入土增税计算里面?为什么这题加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