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7190100000604
问题如下:
要求:就甲公司2×19年发生的事项(4),说明其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并说明理由;说明该事项是否产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解释:
交易事项(4):
甲公司应当将外购研发项目发生的支出资本化,在该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生的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资本化金额。
理由:外购研发项目发生的支出,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资产,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会 计准则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并分别处理。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该交易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0+400)×75%=975万元,因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外购的研发非自研也可以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