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12003000022
问题如下: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非居民企业2x19年发生了以下业务活动:(1)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发生成本100万元;(2)收到境内乙公司转让一条生产线的转让收入300万元,已知该生产线位于中国境内,购买成本为280万元,净值为240万元。则该境外公司2x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选项:
A.22万元 B.26万元 C.16万元 D.44万元解释:
本题主要考查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是B。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所得,应分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营改增试点中的企业按不含税收入计算;(2)转让财产所得按收入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同时,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实际征税时减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因此该非居民企业2x19应纳企业所得税=(200+300-240)×10%=26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什么不是200-100,而且转让生产线所得为什么不是300-280(280是购买成本也就是历史成本),计算出来(200-100+300-280)*0.1=12,这样算哪里出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