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71702000004
问题如下:
蓝天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蓝天公司有5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甲债权人的债权额为1000万元,该债权以蓝天公司的办公楼担保,且甲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其它债权人的债权均为无担保的债权。蓝天公司拟于近期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和解协议。5位债权人均出席了债权人会议且参加了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通过和解协议的是( )。
选项:
A.有2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0万元 B.有3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2500万元 C.有3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 为2500万元解释:
答案:C
考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通过和解协议的,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2以上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享有表决权。故本题中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4人,其1/2为2人,无担保的债权总额为4000万,其2/3是2666万,C选项正确。
通过和解的条件是(人数>=1/2;份额>=2/3),根据解析说得甲没有表决权。所以是4人参加,那满足2人即可,为什么要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