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011401000009
问题如下: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2020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1年6月30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延长之事并不知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6月30日止
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6月30日止
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保证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解释:
【答案】A
【解析】
1.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保证责任应当还是为200万元。
2.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至2021年6月30日止。
3.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保证期限依然至2021年6月30日止。(选项A正确)
此题目不是已经标明期限了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什么还要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