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考必过过过过过过 · 2022年05月28日
老师您好, 不好意思打的太着急是I(B) 独立客观性。但是好像没办法编辑不好意思。。。。。。 而且我再补充俩问题。5)还是针对哪个example7 gift from related party,因为在讲I(B)的第一讲的时候何老师特意说了,client的礼物不应该区分普通还是不普通,都应该披露,那么这个题为什么不是披露问题啊?而且到底是来源于谁的礼物才需要区分。。。。 谢谢
王暄_品职助教 · 2022年06月01日
老师可否帮忙说下引发主要问题点的example7呢?………就是问题(3)还有之前评论里的问题。谢谢
所以问题3)举个例子这个部分的example7 gift from related party。老师讲解时候说,这其实不是client的礼物,也不是disclose的问题而是不应该收。但是我并没有判断出来这个人是个research部门的人,而且觉得这家公司就是client,请问如何理解这句话。
你说的是下面这个Case嘛?
这个主人公不是research部门的人,他是一个manager,并且现在他把所有的客户的资产都交给一家纽约的broker帮助下单
那么下单的这家公司,既不是以客户的利益优先,而且他还拿了broker的贵重礼物
完全不可以,绝对不能收。
王暄_品职助教 · 2022年05月29日
在I(A)中,老师说如果是research部门就要判断是不是贵重,只可以收normal的。如果是manager就可以收客户的gift,只是需要向公司disclose。 首先想问:1)research部门收了from client的普通礼物需要disclose吗?不disclose违反I(A)吗?我感觉从课程里判断应该是不用disclosed的,对吧。
投研部门没有私人客户,他们的客户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所以如果投研部门收到了来自上市公司的普通礼物,比如一只印有该公司logo的钢笔,实际不需要披露。
2)那如果是manager,从client收到普通礼物需要disclose吗?从课程里感觉应该是需要disclose的对吧? 但其实一个很大的问题,感觉有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区分这两类人。。。。
普通礼物,一个水杯什么的,不需要disclose,因为雇主都会觉得很麻烦。
manager就是给客户管钱的,投研部们就是做研究的。
逢考必过过过过过过 · 2022年05月31日
老师,这个前提主要是针对Example7,帮忙看下问题3、5,谢谢
王暄_品职助教 · 2022年05月29日
4)是不是其实根本不需要区分哪一类人。。。。。都是礼物只要收就只能收普通礼物,并且都需要disclose。贵重礼物不能收。但这跟老师总结的手写就有区别了………………所以不太能理解。 谢谢
需要区分:
送礼分两种角色
1.上市公司给上市公司的分析师(Analyst)
2.客户给portfolio manager送礼
逢考必过过过过过过 · 2022年05月31日
老师可否帮忙说下引发主要问题点的example7呢?………就是问题(3)还有之前评论里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