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2022803000058
问题如下: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解释:
【答案】D
【解析】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选项A错误)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选项B错误)
4.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C错误)
4.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D正确)
大学同学不是主要社会关系吧。而且D为什么是正确答案?兼职担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