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Z2020062907000025
问题如下:
张某经营一家二手摩托车交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主要经营活动为收购市场上的二手摩托车,经过外观翻新、保养后再进行出售。2021年3月,该公司共收购40辆二手摩托车,支付含税价款240000元;共销售二手摩托车3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70000元,同时因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保险费30000元,协助客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取得收入15000元。不考虑其他经营活动,该二手摩托车交易公司因以上事项3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选项:
A.6117 B.1418C.5534
D.1567
解释:
本题考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增值税计算,答案是B。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购买二手摩托车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属于代收款项,不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协助客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取得的收入属于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该二手摩托车交易公司3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70000+15000)/(1+0.5%)×0.5%=1418元,选项B正确。
二手摩托车交易公司也属于二手车经销业务么?不属于销售旧货范畴3%减按2%么?